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