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2026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202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中国政府可以对有关国家实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行为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依法采取外交外事、出境入境、贸易、投资、国际合作、对外援助等方面的反制和限制措施。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