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第四条 反垄断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第六条 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七条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八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第十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一条 国家健全完善反垄断规则制度,强化反垄断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加强反垄断执法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案件,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维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三条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第十四条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十五条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