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