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54年) 第七章 奖惩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54年) 第七十三条 第七章 奖惩 第七十三条 犯人受惩罚后,确有改悔的显著表现,按照他改悔程度,可以减轻或者撤销对他的惩罚。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