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第八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