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