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渎职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八十七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渎职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