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反革命罪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 第一百零一条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反革命罪 第一百零一条 以反革命为目的,投放毒物、散布病菌或者以其他方法杀人、伤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条 目录 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