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