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时候,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百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