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一百三十条 第三编 审判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一百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