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二节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节 自诉案件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一百二十八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