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三编 审判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除罪行较轻经人民法院同意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出庭的检察人员发现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况,有权向法庭提出纠正意见。 第一百一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