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三编 审判 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零七条 凡是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院长认为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