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海关总署对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