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七条 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