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 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