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 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退役养老保险 第十四条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军人工资水平等因素拟订,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