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0年) 第三章 适任考试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适任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试机构应当于适任考试开始5日前向申请人发放准考证,并告知申请人适任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的途径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