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五章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第一节 开航前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15年) 第七十六条 第五章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第一节 开航前 第七十六条 开航前,值班驾驶人员应当会同轮机值班船员核对船钟、车钟、舵等,并将核对情况记入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