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4年) 第二章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八条 实施海事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海事行政违法行为。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