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 第五章 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三十四条 预备役军官包括下列人员: 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军官; 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 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