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