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 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 第六十条 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 第六十条 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 宪法的修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的方式,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