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 第二章 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 第十六条 对于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在所要求的期限内不得解密。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