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