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在技术交易中从事代理或者居间等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在该机构中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