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