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