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九十条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九十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