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第八十九条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八十九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八条 目录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