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军队办理会计事务,必须遵守本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