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债权分类; 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受偿方案;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