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 第八十条 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