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参照本章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