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 第八十五条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八十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