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2025年) 十三、

十三、 审判长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指引、提示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审判长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指引、提示,应当坚持客观、中立、适度原则,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语言应简明、通俗。指引、提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及争议焦点、审判工作纪律、证据规则等。其中,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及争议焦点的指引、提示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卷,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指引、提示情况可视情记录在卷。

七人合议庭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应当以书面形式制作并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