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五章 疏散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疏散 第四十条 农村人口在有必要疏散时,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就近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