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6年)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201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