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主要担负下列任务:

实施恐怖事件现场控制、救援、救护,以及武装巡逻、重点目标警戒;

协助公安机关逮捕、追捕恐怖活动人员;

营救人质、排除爆炸物;

参与处置劫持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