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09年) 第三章 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 人民武装警察应当举止文明,礼貌待人,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