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 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七十二条 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