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 第六十三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三条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