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1996年)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199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国家根据乡镇企业发展的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对乡镇企业减征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征税收的税种、期限和比例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