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 第六章 社会服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社会服务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