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 第二章 资金支持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资金支持 第十二条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下列资金组成: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基金收益; 捐赠; 其他资金。 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捐赠。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