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 第八章 计划、购买与销售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八章 计划、购买与销售 第五十七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向国外购买,但在同等条件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