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 第六十一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