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